法律

侵占罪与诈骗罪的本质区别

  一、侵占罪与诈骗罪的本质区别

  侵占罪与诈骗罪最本质的区别是侵犯对象不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特定的财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代为保管等的基于合法占有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如何认定侵占罪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