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给了彩礼又不答应结婚能认定诈骗吗

  给了彩礼又不答应结婚能认定诈骗吗

  对方恶意以结婚为条件,以获取彩礼为目的,给付彩礼后又不结婚的,算诈骗。可以依靠法律途径追回。数额较大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处理。

  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有三种情况,依据如下,满意请采纳,谢谢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什么是彩礼

  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是在缔结婚姻时男方家向女方家赠送的聘金、礼金。

  我国在对彩礼的范围界定上,主要还是依靠当地的习惯和具体的案例来进行判断的,不能想当然的进行判断。法律上针对彩礼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呢,法官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时怎么处理的呢在这里,我认为应当要充分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来对案件进行自由裁量。一般来讲,彩礼主要包括:

  (一)根据惯常的习俗,包括在男女双方所给予的彩礼钱,这个钱的数目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主要由媒人向双方传达最后达成的协议,这部分钱,是传统意义上的彩礼钱,一般是一次性给对方多少钱,这就可以划入到彩礼的范围内。

  (二)还有比较突出的就是,男方为女方所购买的金银首饰,这也占了比较大的比重,因此,根据具体案例由决定是否该划入到彩礼的范围中去。

  (三)双方父母所给的见面礼,在很多地方,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四)在订婚及结婚喜宴上所花费的费用,双方的亲属等给予的各种名目的费用,都占有不少的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