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诈骗案如何申请撤案能撤案吗

  诈骗罪可以撤案吗

  作为个人,只能撤销自诉案件。诈骗属于公诉案功,侦查阶段公安可以撤销案件,审查起诉检察院也可以不起诉。审判阶段,法院不会撤销案件,要么退回检察院,要么终止审理,要么作无罪或有罪判决。合同诈骗罪是公诉案件,起诉人是国家公诉机关,一旦立案以后私了,且受害人出具谅解书交办案部门的,也只能是被认定为受害人原谅的减轻情节,如有退赃,再多一个积极退赃的情节,但并不能否定案件事实,若不符合刑诉法的规定,受害人无权主张撤案。如果诈骗金额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嫌疑人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不追究的,公安机关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撤销案件。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

  应当撤销案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诈骗罪的《刑法》条文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