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诈骗被抓到外地怎么办

  一、刑事诈骗被抓到外地怎么办

  刑事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送到外地进行审理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尽量减轻自己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怎样预防电信诈骗

  在公安机关打击电信诈骗的同时,社会公众也应提高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一要”。

  “一不”: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管诈骗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要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短信,不给诈骗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

  “二不”:不透露,就是要筑牢自己的心理防线,不要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存款、银行卡等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或向亲戚、朋友、同事等核实情况。

  “三不”:不转账,要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一些公司财务人员和经常有资金往来的人群等,在汇款、转账前,要再三核实对方的账户,不要让诈骗分子得逞。

  “一要”:要及时报案。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可直接拨打110,并提供骗子的账号、联系电话等详细情节,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