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生下班后在外紧急救人是否为非法行医

  一、医生下班后在外紧急救人是否为非法行医

  医生下班后在外紧急救人不属于非法行医的行为。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行医罪的客观表现

  1、首先,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利用巫术、封建迷信行医。行为人大多不懂医术,有些略微懂一点医学常识,主要是凭烧香、念经、看手相以及各种封建迷信方式愚弄就诊人。

  (2)利用气功行医。气功对某些疾病有一定的疗效,但有些人根本不懂气功,却号称自己的气功如何了得,挂牌行医,骗取钱财。

  (3)利用现代仪器进行非法医疗活动。如利用电脑为人诊断病情,开具处方。

  (4)非医疗机构超越服务范围进行医疗活动。如一些不具备外科整形手术资格的美容医院,擅自开展医学整容活动。

  (5)具备一定医学知识的人擅自开办诊所,进行医疗活动。这类人员一般经过一定的医疗培训,有些已经行医多年,有些甚至曾经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依法进行过医疗活动,但在其擅自开办诊所期间没有医师执业证或其所开办的诊所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6)利用非法行医的手段推销产品。如有些厂家雇佣没有医师执业证的人在公共场合以医生的身份向人介绍产品,并为人诊断病情,开具处方,推荐患者使用该厂家的产品。

  2、其次,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刑法中对非法行医罪所规定的“情节严重”属于定罪情节,而非单纯的量刑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