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么认定是套路贷

  怎么认定是套路贷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从整体上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产的诈骗行为;

  2、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手段,又采用了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同时构成诈骗、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多种犯罪;

  其中,暴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心理强制等“软暴力”手段。

  3、如果对方帮助非法贷款机构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或者滋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正常生活行为,或者帮助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符合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套路贷犯罪数额认定和涉案财物处理

  1、我们知道,高利贷中年利率超过36%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则不一样,除了被害人实际收到的本金外,虚高的本金、双方约定的利息以及被告人在借贷过程中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的费用均应作为犯罪数额予以认定。

  2、犯罪嫌疑人如果把违法财务已经用了,该怎么追回呢?按以下标准执行:

  1、对方明知是违法所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违法所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违法所得财物的;

  4、对方取得违法所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套路贷”违法所得财物的,不予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