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绑架罪可以当场取得财物吗

  绑架罪可以当场取得财物吗

  依据《刑法》的规定,实施绑架的行为后,并不以是否取得财物为定罪的依据,而绑架罪可以当场取得财物,也可以不当场取得,并且不影响对绑架罪的认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绑架罪的较轻情节有哪些

  一般认为,绑架罪的较轻情节可能包括:

  (1)绑架属于激情犯罪而非蓄谋已久,绑架之后,由于害怕惩罚、同情被害人、悔悟等原因,未提出勒索要求即主动释放人质的;

  (2)绑架之后控制人质时间较短,也未对人质实施殴打、伤害等行为,就被查获抓捕的,或者只是采用轻微伤害方式;

  (3)绑架之后勒索财物数额不大,也没有抗拒抓捕等情节的;

  (4)绑架之后没有对人质进行严重殴打、虐待,甚至对人质优待的,如果采用轻微的行为手段实现对被绑架人的实力控制,可以认为是情节较;

  (5)其他的表明行为人人身危险性不大,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的侵害也不严重的情节等;

  (6)犯罪人与被绑架者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或存在邻里纠纷,存在社会宽恕的理由;

  (7)犯罪人之所以犯罪是由于被绑架者的某些前因行为,如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只是绑架后勒索的数额超出原债务;

  (8)在共同犯罪的绑架案中,从犯和胁从犯在犯罪行为中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