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条件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1)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

  (2)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

  (3)所谓名誉权,是妇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1)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如果妇女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表示同意,自然不能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妇女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妇女的行为。

  (2)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4、主观要件

  行为人具有犯罪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