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收债如何避免非法拘禁

  收债如何避免非法拘禁

  债权人追债的时候,怎样避免触犯非法拘禁罪,债权人可以查看相关的司法解释,避免司法解释中需要立案的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追债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约定仲裁节约时间

  立完案,法院查封对方财产后,企业应充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使判决能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证据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阶段,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利用审限转移资产、拖延时间是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惯常手法。这对一些急于要钱的当事人来说是比较难受的。

  面对法院时效上的问题,一些对现金流动要求比较高的当事人也可在最初签合同时与对方约定发生问题时通过仲裁解决,明确约定仲裁地点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请执行,不需要经过二审,如此,可满足时间快捷的要求。

  注意申请强制执行时效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

  认定索债型非法拘禁应坚持主客观统一原则

  一是看限制自由的程度。笔者认为,可以参照《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如非法拘禁行为没有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没有因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没有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首先应综合判定被害人人身自由是否被完全剥夺。如果被害人人身自由被完全剥夺,持续时间在24小时以上的;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而且行为人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应该立案。如果被害人被拘禁在公共场所,人身自由、通讯自由未被完全剥夺,可以出入相关场所、联系亲友,能否认定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行为,应结合非法拘禁时间和殴打辱骂情节,综合考虑是否立案。

  二是看非法拘禁的时间。非法拘禁罪是典型的持续犯,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持续一定的时间是基本要求,否则,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的持续就无从谈起。笔者认为,对于未完全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案,如果无殴打、辱骂情节,非法拘禁持续时间36小时以上的,应该立案。

  三是看殴打、辱骂的情节。索取合法债务型非法拘禁案,因被害人欠债不还,双方争执或打骂经常发生,对于未完全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案,应该综合考虑殴打、侮辱的程度和非法拘禁的时间等诸项因素。比如,对于存在轻微殴打、辱骂行为的,与使用械具、捆绑等恶劣手段或实施严重殴打、侮辱、虐待的,可以区别情况规定不同的立案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