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非法拘禁怎么反抗

  被非法拘禁怎么反抗

  当事人被他人非法拘禁的时候,可以进行正当的防卫,对对抗这种不法的行为,如反击、反抗等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怎样正确运用正当防卫

  1、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没有不法侵害行为,则无须实施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对受法律保护的国家、公民一切合法权益的违法侵害的行为。行为人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对于合法行为不能实施正当防卫。如执法人员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搜查、扣押物品,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被拘留、逮捕的人或者第三人不能以其人身自由或者财产权益受到侵害为借口,实施正当防卫。如聚众斗殴中互相杀伤,由于均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故不存在正当防卫。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这里所说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行为,有两层含义:一是不法侵害在客观上确实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二是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已经停止或者实施终了的。

  3、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实行正当防卫,其目的是要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的行为来自侵害者,因此,要制止不法侵害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损害,不能侵害无关的第三者,包括侵害者的家属。

  因债务纠纷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产生的原因

  一是犯罪嫌疑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制观念淡薄,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钱的躲起来,我不扣他,我怎么要钱”,这些成为多数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他们把自己放在了受害人的位置上,而索债的手段是否合法却往往被忽略。在承办人讯问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大多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甚至理直气壮,大呼冤枉。

  二是行业监管存在漏洞,民间高额借贷盛行。在高额利益的趋势下,许多无业阶层通过外放高利贷牟取暴利,东营区范围内有大批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披着合法的外衣,实际上就是高利借贷公司,这些公司大多雇佣着一帮“打手”、“专业要债的”,在债务人被高额利息逼迫破产、无法偿还本金时使用非法手段要债。

  三是民事诉讼、劳动仲裁程序繁琐,执行力差,令债权方望而却步。许多债权人发生债务纠纷后也曾试图通过法律途径,采用诉讼、仲裁程序的方式解决矛盾,但苦于诉讼期限过长,程序过于繁琐,而且在法院作出判决后执行难度依然很大,存在“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致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失去信心,遂产生使用非法拘禁的手段索要债务的现象。在承办人讯问其为何不采取合法手段索债时,犯罪嫌疑人往往不屑一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