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法拘禁罪有哪些证据

  非法拘禁罪有哪些证据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过程、周围环境;

  3、实施犯罪的具体手段和经过,有无暴力威胁等手段,如捆绑、殴打、胁迫、带械具、侮辱等具体手段;

  4、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实施犯罪的前后经过;

  5、与被害人的关系,有无纠纷等其他原因和情节;

  6、造成的危害后果,被害人衣着特征等情况;

  7、共同犯罪的,应查明犯意的提起、策划、联络、分工、实施、分赃等情况,以及每一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

  二、被害人陈述

  1、问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持续的时间,特别是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是否有暴力、威胁的具体情节;

  2、问清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是否有纠纷等情况;

  3、问清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三、证人证言

  1、询问目击者了解案件事实情况。

  2、询问知情者关于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目的,具体作案时间,作案经过以及作案后表现等方面证言;

  3、其他了解案情者的证言。

  四、物证、书证

  1、照片;

  2、实物:作案工具(如刀、棍、棒、绳子等),血衣、现场遗留物等;

  3、书信、字条、欠条、借条、收据、日记、票据、病历、医疗诊断结论等书面材料;

  4、其它。

  五、鉴定结论

  法医鉴定、技术鉴定、估价鉴定等。

  六、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记载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况的现场监控录像、录音资料;

  2、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七、辨认笔录

  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相关的场所、物品等的辨认。

  八、勘验检查笔录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现场图等。

  九、其他证据材料

  1、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材料,包括:户籍信息、身份证、工作证、与原籍联系的电话记录。有前科的,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书面说明等有效法律文件;

  2、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