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法行医罪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法行医罪是如何处罚的

  我国《刑法》第336条规定:犯非法行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