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持刀伤人判几年

  一、持刀伤人判几年

  如果伤者的伤势经过鉴定达到轻伤以上,则行为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伤者的伤势未达到轻伤,只达轻微伤的,则不构成犯罪,不会受到刑罚处罚,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如果伤者是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则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持刀伤人的法律规定

  对于持刀伤人的行为,要是造成了他人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话,那么是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基准刑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四)重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基准刑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