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没嫖成娼被骗可以报警吗

  一、没嫖成娼被骗可以报警吗

  公安机关对嫖娼的认定,一般是实施完或者现在实施嫖娼行为时被捉获,如果没有实施嫖娼的行为一般是能认定为嫖娼的,所以实施嫖娼前被骗是可以报警处理的。

  二、嫖娼的处罚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三、嫖娼构不构成犯罪

  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通常根据《治案管理法》和《卖淫嫖娼管理办法》处罚。

  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即可能构成犯罪

  (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非性工作者)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性工作者未满14周岁——涉嫌嫖宿幼女罪(目前该罪已经废止,以强奸罪论处)

  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

  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应当立案。

  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