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信息诈骗罪

  关于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但是刑法没有信息诈骗罪的提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提到过利用信息进行诈骗的情形,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网络信息诈骗手段

  2014年12月26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中心、**公司等发起的“天下无贼反信息诈骗联盟”在深圳举办联盟成立一周年发布会暨首届反信息诈骗高峰论坛。会上,反信息诈骗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宣布全面升级,联盟单位增至上百个,并首次完整、系统地向全国网警系统推介反信息诈骗“深圳模式”。

  当前犯罪分子利用手机、伪基站群发诈骗短信、拨打诈骗电话的案件日益增多,手段也愈加高科技。呈现出跨区域性、高科技性、多样性等特点,已经形成有组织犯罪的产业链,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常见的网络信息诈骗包括购物诈骗、中奖诈骗、冒充他人诈骗、商业投资诈骗以及网上交友、性服务等其他网络诈骗;电信诈骗包括冒充公检法诈骗虚假中奖、退税、违禁品诈骗,冒充他人类电信诈骗,恐吓勒索类诈骗等。

  信息诈骗类型提醒

  对于手机支付诈骗,手册总结了八大类型:电话诈骗、短信诈骗、钓鱼网站诈骗、IM聊天软件诈骗、网络购物诈骗、伪造篡改软件诈骗、虚假WIFI诈骗、恶意二维码诈骗。对于这八大类型的手机支付诈骗,深圳市公安局民警、腾讯手机管家安全专家联合提醒,用户不要相信任何涉黑、涉毒、涉黄的短信和电话恐吓,不要相信任何“安全账户”。同时,特别提醒在国庆节出游时,广大市民不要随意扫描二维码,不要登录无密码的免费WIFI,最好安装腾讯手机管家,从而有效的查杀病毒、拦截诈骗短信和电话、拦截钓鱼网址,安全扫描二维码,安全使用WIFI上网。

  电话和网络诈骗层出不穷,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免受骗。其实,骗子们的把戏虽然变化百出,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只要把握了他们的核心“计谋”,再高明的骗术也会被戳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