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能否根据刑事判决主文中的责令退赔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能否根据刑事判决主文中的责令退赔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能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诈骗案件中的受害人,虽然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确定被告人退赔诈骗所得款,但这份刑事判决书不等同于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并不是该生效判决中的当事人,也就是说不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不能做申请执行人,因此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判决。受害人可以向被告人住所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