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故意使军事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或者机密级军事秘密一项(件)以上的;

  2、泄露秘密级军事秘密三项(件)以上的;

  3、向公众散布、传播军事秘密的;

  4、泄露军事秘密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5、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泄露军事秘密的;

  6、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人员泄密的;

  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军事秘密的;

  8、执行重大任务时泄密的;

  9、有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军人。既包括对军事秘密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军人,如机要、通信、保密人员等,也包括所有了解军事秘密的普通军人,而且不论他们是通过职务活动了解的军事秘密,还是通过其他渠道了解的军事秘密。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保密法规,会造成泄露军事秘密的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