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挪用公款罪两个月怎么判决

  一、挪用公款罪两个月怎么判决

  要看具体挪用金额。

  《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何种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2)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3)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