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聚众阻工谋私利有什么后果

  聚众阻工谋私利有哪些后果

  【案情简要】

  XX市XX区XX工程系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其中XX尾水渠工程项目需征用某村相关河滩地及耕地,自20XX年X月以来,镇政府多次组织村民召开代表、村民大会,宣传国家相关征地政策,罗某等村民对关于河滩地属于国有土地不属于征地补偿范围的解释多次表示不满,要求政府对河滩地给予该村村民经济补偿。

  20XX年X月X日上午9时许,XX尾水渠工程防渗墙项目进场施工,对位于该村的河滩地进行推填。该村的村民以该施工河滩地属集体所有为由,要求政府补偿,到施工现场对进行施工的铲车、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车辆进行阻拦。在现场,罗某拿出一份中央补偿标准的假文件念给在场的村民,煽动村民,如果政府不按该文件上标准赔付就不准施工,同时村民彭某不顾施工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的劝告,强行爬上施工机械进行阻工,致使该工程停工至当日下午3时。为确保重点工程的建设,公安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将罗某、彭某刑事拘留。罗某、彭某的行为,严重影响防渗墙工程施工进度,给安谷电站防洪工作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造成经济损失三十余万元。

  经审判,罗某、彭某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点评】

  罗某、彭某二人为谋私利,煽动群众阻挡国家重点工程施工,影响企业正常工作秩序,给企业生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第一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