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样的行为是贪污罪

  村支书挪用了移民款4千元,是贪污罪吗?如何判刑?

  答:

  关于怎样算贪污的问题,在贪污罪的司法解释中有类似你诉说的情况的规定。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因此你所说的村支书的行为应该算是贪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