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从邪教的定义和邪教犯罪的特征如何认定邪教犯罪的连续性

  认定邪教的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了邪教的定义:刑法第三百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邪教十大特征: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的;宣传“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的;非法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让人们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加入后不让退会的;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的;打着宗教、科学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的;不择手段地骗敛钱财的;建立地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的,通常是邪教。

  目前,我国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这14种邪教组织中,包括全能神教在内的呼喊派等派系。

  邪教犯罪的特征

  (一)犯罪形式的多样性

  根据我国《刑法》300条和《解释》,邪教犯罪的形式主要表现为:(1)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3)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4)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奸淫妇女罪和奸淫幼女罪;(5)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诈骗罪;(6)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分裂国家罪;(7)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颠覆国家罪。

  (二)犯罪极强的组织性

  教徒在邪教组织成功的精神控制下,有其极强组织纪律性。对组织忠心耿耿、惟命是从,为了实现犯罪目的不惜牺牲生命这是邪教犯罪的典型特性。

  (三)反社会的宗教欺骗性

  任何犯罪都具有反社会性,但邪教组织的反社会犯罪往往披着宗教外衣,宣扬神秘主义,散布迷信,反对科学。

  (四)蔓延速度的快速性

  由于邪教组织的教义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与鼓动性,它能很快渗透进人们的内心,使接触邪教的人经常不由自主就被其所吸引,自愿受其控制。

  (五)犯罪手段的极度残忍性

  邪教的本性注定邪教犯罪的狂热、残忍和毁灭性的破坏,他们不惜以牺牲信徒的生命作为政治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