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正确理解从旧兼从轻原则

  如何正确理解从旧兼从轻原则

  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

  其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既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刑法》

  第十二条:【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