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成年人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吗

  未成年人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年满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可以称为犯罪嫌疑人,但有没有罪,要经法院判决才能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未成年人犯罪,怎样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首先,未成年人犯罪,但是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就不负刑事责任。

  其次,对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

  具体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以不认为是犯罪,将免于刑事处罚:

  1、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

  2、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但是其犯罪情节轻微,而且又是初犯或者偶犯的;

  3、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对方明确要求不予以定罪处罚的;

  4、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