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理解违法扣分记分周期

  如何理解违法扣分记分周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假如驾驶证上面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是2014年6月14日,那么2014年6月14日到2015年6月13日就是一个周期。在这个记分周期内,只要缴交不超过12分的罚款,是没有问题的,一旦超过这个记分周期才去缴交罚款,扣分就会被算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从这位车主的情况看,他理解的情况是这样的。他认为的记分周期是从年初1月至年底12月,所以只要2014年12月产生的交通违法,无所谓,可以先缓一缓再处理。反正过了2014年12月,扣分就会清零了。

  根据我国道路安全法,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驾驶证,那么明年的11月4日是一个记分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以此类推,如果超过12分,那么就需要通过学习消除。

  所以一个周期内,扣分不满12分的,一定要把罚款及时处理了。特别是针对经常被扣分的车主,一定要注意了。要特别注意:不要因为上一个记分周期的罚单没有处理掉,导致累积到本周期,导致被扣超满甚至超过了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