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人闯红灯出车祸,法院判伤者负20%责任

  为争数秒绿灯而闯马路被撞,车祸导致年过花甲的老翁颅骨伤残严重并患上遗忘综合征精神障碍,治疗费高达20多万。因此,吴大爷将驾驶司机以及车辆挂靠单位和保险公司告上了崇安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其损失。

  “看着是绿灯,我想自然可以过马路,谁知被右边的车给撞倒了。本来生活还能自理,现在却要子女照顾。他把我撞了就应该赔偿我的损失。”吴大爷满腹委屈地告诉承办法官。

  在2009年7月,吴大爷在一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上过马路。因远远看到是绿灯,吴大爷便加快了脚步,但就在吴大爷走到马路中央时绿灯变成了红灯,这时吴大爷更是抓紧时间急跑起来,结果被右侧行驶的汽车撞伤,随即被送往医院。

  虽然交警队对此交通事故未认定责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当时的监控视频拍下了吴大爷在闯红灯,此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且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所以应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最后法院判决机动车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