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合并员工档案如何处理

  公司合并员工档案怎样处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后,职工原有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由合并后的用人单位继承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企业合并重组的一般程序

  1、被合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合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合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合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合并双方就合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合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合并意向性协议;

  5、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

  6、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合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合并作出决定;

  7、对涉及特殊行业的合并,对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的合并以及省属企业的合并,应分别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报省经贸委会同银行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涉及上市公司的合并重组还应征求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其他国有小型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合并重组的审批由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权部门审批;

  8、合并协议修改完成后,由企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并协议;

  9、按照合并协议和审批文件等实施合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10、由合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合并。

  公司合并裁员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以上规定,个别裁员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等同于规模裁减人员为:一个月提前通知金加工作年限乘月平均工资,其中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均有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