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合法吗

  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合法吗?

  不合法。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Χ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Χ;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三)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属于办事处的性质,不能构成纳税实体,所有的纳税事宜有总公司申报办理。税务局不会卖给你发票,你也不用在深圳纳税。有两种处理办法:

  1、在本地销售,发票由总公司开;

  2、在本成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核算的纳税实体。

  (四)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