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兼并的条件及政策法规有哪些

  企业兼并的条件及政策法规有哪些

  企业兼并的条件:

  企业兼并的条件,主要是指兼并双方企业应具有的足以完成正常兼并行为的条件,以及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企业兼并这个目标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双方可以是国有企业、公有性质的股份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及私营企业,也可以是个人。

  在企业进入兼并状态前,必须具备一些必要的前提条件。

  1、必须存在一个兼并市场;

  2、必须存在兼并主体;

  3、兼并双方必须自愿;

  4、兼并企业必须具有相关的条件;

  5、必须具备合法性。

  另外,兼并前的企业行为必须合法。企业的行为如果违反国家法律,则应受到法律追究。如果让其进入兼并市场,无疑会损害国家与社会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