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的合同结构是怎样的

  1、项目公司的合营合同

  项目公司各股东方的合营合同是整个项目融资合同结构的基础,其他各份合同均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

  2、项目公司与项目工程的各个承包商签订的原料生产供应(包括运输)、项目运行、项目维护和项目产品销售合同以及项目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

  项目的建设、施工、运行,从预算、材料供应到工期,从产品生产到产品销售,期间种种风险是难以预测的。因此,项目公司与总承包商之间必须有一整套合同和协议以保证项目预期的、稳定的收益。

  3、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至关重要,是整个合同结构中的核心部分,主要约定了贷款人与融资方(项目公司)以及各个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它既包括融资方(项目公司)与每个贷款人单独签订的协议,又包括贷款人共同签订的协议。

  4、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是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签订的约定担保人以保证方式、抵押方式、质押方式(如应收账款质押)向贷款人就项目风险承担担保责任的合同。

  另外还有一类法律文件,就是项目所在国或所在地政府向项目公司或贷款人出具的“安慰函”(lettersofconform),其内容是从政府的角度对项目表示支持,其目的是向项目公司的外方和贷款人承诺一个稳定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