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当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