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的承揽人保管义务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承揽人保管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揽合同中关于材料有什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四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七百七十五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第七百七十六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