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企业应该根据劳动合同的年限来规定使用期的长短,一般一年的合同试用期是一个月,企业如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可以向各区县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拿北京举例来说,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单位用人未签合同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未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处以500元/人的罚款。

  试用期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

  首先,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其次,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应视为其放弃要求劳动者履行服务期约定权利的意思表示,其不得再向劳动者主张服务期的违约金或要求劳动者返还相应的培训费用。

  虽然《劳动合同法》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但对于试用期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中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