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纠纷如何维权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纠纷怎么维权

  第一,就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其赔偿和福利争议以及公司未购买社保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事宜,你可以先找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公司提出民事诉讼。

  第二,就试用期内所欠社保补缴问题,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查处。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解除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

  就立即解除看,用人单位方面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立即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分的,还包括被人民法院处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