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集体劳动合同在劳动局备案的程序是什么

  集体劳动合同在劳动局备案的程序是什么

  我国《劳动法》第34条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

  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同时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42条的规定,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