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单位倒闭了赔偿金还给吗

  单位倒闭这事儿,不是所有员工都能遇见,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万一,如果你遇到了,是不是拍拍屁股就走人?答案当然是NO!你有权向你的老板索要经济补偿!

  今年53岁的老王,是上海一家汽车配件厂的职工,安安逸逸的干了大半辈子,已接近退休的年龄,不料近两年工厂经营不景气,从去年起,工厂就让50岁以上的职工回家待岗,每月工资1800元。

  老王从参加工作以来就在汽车配件厂工作,算得上是工厂的元老,对于领导的决定表示理解,同意回家待业。近日,工厂就要破产倒闭了,领导说按照个人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标准,给老王作为经济补偿。老王认为这样的决定,对回家待岗的职工不公平,吃了大亏。

  那么,工厂倒闭,经济补偿应该怎么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然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依照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老王在终止合同签每月的待岗工资只有1800元。低于上海每月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所以,老王的经济补偿金应按照每月2020元来计算。在这里,还要提醒大家,单位出现破产的情况下,员工的社会福利是有保障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单位的破产财产中还应当留有一部分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样可以保证职工的社会保险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