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安部管制化学品包括哪些

  公安部管制化学品包括哪些

  1、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依据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按物理、健康或环境危险的性质共分3大类:理化危险包括爆炸物、易燃物等,健康危险包括急性毒性、各器官吸收毒性等,环境危险包括危害水生环境。

  2、易制毒化学品

  28种易制毒化学品受控制,必须在公安局备案:1。麻黄碱;2。**新碱;3。麦角胺;4。麦角酸;5.1-苯基-2-丙酮;6。伪麻黄碱;7。N-乙酰邻氨基苯酸;8.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9。胡*醛;10。黄樟脑;11。异黄樟脑;12。醋酸酐;13。丙酮;14。邻氨苯基甲酸;15。乙醚;16。苯乙酸;17。哌啶;18。甲基乙基酮;19。甲苯20。高锰酸钾;21。硫酸;22。盐酸;23。三氯甲烷;24。氯化铵;25。**亚砜;26。硫酸钡;27。氯化钯;28。醋酸钠

  3、易制爆化学品。

  易制爆是指化学品可以作为原料或辅料而制成爆炸品的性质。易制爆化学品通常包括:强氧化剂,可/易燃物,强还原剂,部分有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