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拘役和判刑缓刑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和判刑缓刑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一般是在看守所执行;缓刑暂不执行收监。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刑法》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