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拘役的法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拘役的法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情况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多不超过一年。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

  拘役的适用对象

  从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