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人不能判死刑,死刑案件对证据有什么要求

  哪些人不能判死刑,死刑案件对证据有什么要求

  一、哪些人不能判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

  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

  1、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司法解释,这里的“审判时”应作扩大解释,即包括羁押期间时怀孕的情况;此外,“怀孕的妇女”也应扩大解释到包括流产在内。这是基于保护无辜胎儿和避免司法机关人员采用逼迫流产等审讯方法。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条款,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二、死刑案件对证据有什么要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条:办理死刑案件,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是指: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每一个定案的证据均已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以合理排除;

  (4)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均已查清;

  (5)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为唯一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