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共同犯罪的罚金是否连带执行

  一、共同犯罪的罚金是否连带执行

  共同犯罪的罚金是可以连带执行的,可在主刑外附加判处也可单独判处罚。在共同犯罪中根据各自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可分别判处罚金,不能整体判,在单位犯罪中,可对单位进位罚金。

  按照各自的责任来进行分担罚金,只要在总的罚金上符合法院的判罚。具体判处多少由法官视具体情况自由裁量。

  相关法律知识《刑法》

  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共同犯罪的分类

  1、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

  简单共犯亦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共犯人都是实行犯,不存在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问题。而复杂共犯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不仅存在直接着手实施共犯行为的实行犯,还有组织犯或教唆犯或帮助犯的分工。

  2、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

  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是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集团性共犯,通称犯罪集团,是《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