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如何办理招工手续

  一、企业如何办理招工手续

  1、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招人要到当地(注册)区、县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中心去办理招工登记,要用什么样的人才,针对企业的性质和用人的要求,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职介中心和人才中心登记招用。劳动职介中心针对企业用人的要求推荐相关人员。从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情况来看,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往往是供大于求,劳动力比较充足。加上外地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北京和在京就读的高校毕业生不原离开北京,是对北京人员就业是个冲击,给用单位提供了很大的选择空间。高校应届毕业生、有一定的技术人才;到高科技企业就业的可能性就大一些,外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社会青年到餐饮业、加工业、物业等其它行业就业的可能性就大一些。

  2、带上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要用工的批件和企业劳动人事部门或办公室的介绍信和办事人员的本人身份证,到人才中心和劳动职介中心去办理招人。

  3、确定招用人员以后,要按规定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填表录用备案手续,这是对每个职工具体负责的一种体现,也必须要这样办理,如不办理,又不整改,对企业进行处罚,每人要处理2000元以下的罚款。

  4、在办理招聘录用填表备案手续过程中,企业要带全以下材料:(1)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2)本人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盖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盖章);(4)如果是失业人员,要带上就业卡,学生带上毕业证及有关证明材料;(5)下岗人员带上下岗证;(6)企业带上存档合同书。

  二、企业办理招工时应注意什么在办理招工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确定劳动者是否存有劳动关系,目前有单一劳动关系和双重劳动关系之分,如何理解单一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初次参加工作或同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和劳动者要建立劳动关系,就要按照规定办理招聘手续——在劳动部门填好各种录用表备案——办理签订劳动合同——调入档案——缴纳社会保险。

  2、如正确定双重劳务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多层的劳动关系,只需签订一份劳务协议。

  3、确定劳动关系以后要调入劳动者的档案,档案关系是一种人事关系,做到人档不能分离,企业成立以后一定要到区劳动职介部门开设存档户,给每个职工的档案存放在企业的存档户上。目前有几种人档分离的现象:(1)档案在街道:失业人员;待业人员;下岗人员;退休人员(2)档案在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及时转档;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单位,第二职业。(3)档案在人才:个人存档。(4)档案在职介:个人存档。(5)档案在学校或个人手里。(6)档案在外地:这部分人主要是外地的技术人才和外地学生。在办理招工时要具体分为本市城镇工、本市农村工、外地城镇工和农村工和外籍工。目前外地工就业不需要办理就业证,但是要办理暂住证,特殊工种要做到持岗上证,外籍人员就业还要到市局就业处办理外籍人员就业证,如不办理,发现一个处理本人工资5到10倍的处罚。

  综上所述,要在招聘中做到“严招聘”、“重使用”、“审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