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投诉几天能解决

  一、劳动投诉几天能解决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

  二、劳动投诉处理的程序

  1、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或《咨询登记表》。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所有人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接待人员对于投诉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诉人补正;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

  2、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上访投诉,在接到投诉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姓名、地址不清的除外)。

  3、分流:接待人员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归类,并作相应的分流处理。

  4、调查处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调查,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案件调查完成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的决定。

  5、跟踪答复:接待人员对直接调解处理的案件及时答复当事人;对需要答复的分流案件,及时跟踪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当事人。

  6、结案归档:举报投诉接待人员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案件整理归档,并输入电脑。

  三、劳动投诉申请书

  XXXX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名字)联系电话

  XXXX年XX月XX日,在XXXXX(工作单位)做XXXX(工作内容或者工作项目)。XXXX(事情经过简单写一点)XXX(收取人)收取XXX(投诉人)押金XXX元,现请求贵队责令XXXX(工作单位)退回XXX元押金。

  附:(证据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押金收据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工作牌

  5、工资条

  投诉人:(盖个手印上去)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