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用人单位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门槛,明确对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了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同时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三)、进一步强调并明确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的“三性”,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被修改为三款:第一款强调了“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第二款明确,“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第三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四)、增加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提高了罚款额度。

  用人单位无能同工同酬时,可以找专业律师提供支持。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