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大冶一公司被盗要员工“埋单”

  大冶市**矿业有限公司球团分厂约240块炉蓖条被盗后,要求球团分厂值班人员赔偿经济损失。对此,该分厂部分值班人员不满。昨日,大冶市劳动仲裁院副院长朱-红认为,该公司要求存在失职行为的值班人员赔偿经济损失是可以的,但炉蓖条被盗案目前还未侦破,该公司要求值班人员先期赔偿经济损失明显欠妥。240块炉蓖条离奇被盗昨日上午,来到位于大冶市陈贵镇的大冶市**矿业有限公司球团分厂看到,这里已经停产。据该公司总经理助理胡*安介绍,今年3月21日左右,该公司保安发现球团分厂旁边的围墙出现异常,于是询问球团分厂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回复球团分厂未出现异常。到了今年4月中旬,值班人员告知,四楼上的竖炉炉蓖条仅剩下一块,其他的都不见了。经清点,约240块炉蓖条被盗,经济损失约30万元。“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这些炉蓖条是怎么被盗走的。”胡*安说,每块炉蓖条重达25公斤。如果小偷通过楼梯一块块地搬运,需要很长时间。值班人员怎么没有发现呢?如果不是,小偷又是采取什么手段盗窃呢?“炉蓖条是怎么被盗走的,我们也感到非常奇怪。”曾在球团分厂值班的宋*进等人说,球团分厂知道炉蓖条价值的员工并不多,社会上普通市民知道的更少,一般的小偷不会窜入球团分厂盗窃“笨重”的炉蓖条。昨日下午,据大冶市公安局陈贵派出所所长余*强介绍,目前,大冶市**矿业有限公司炉蓖条被盗案还未侦破,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寻找线索。

  公司要12名员工赔损失

  9月12日,大冶市**矿业有限公司向球团分厂值班人员下达了一份通知。该通知称:公司球团分厂员工宋*进、陈-剑等12人严重失职,导致今年4月份球团分厂竖炉炉蓖条被盗,案件至今未破,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根据公安机关评估核实,损失价值为30万元。按照公司相关劳动纪律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严重失职员工每人按损失价值8%予以赔偿,即应赔偿公司损失2.4万元。这一“通知”引起部分值班人员强烈不满。他们说,在今年3月份球团分厂停产后,他们12个人分成甲、乙、丙三班轮流值班。目前,炉蓖条被盗案还未侦破,他们在此案中是否存在失职行为还不能确定。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公司要求他们每人赔偿8%的损失,实在让人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