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资报酬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工资报酬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工资性质的奖金、工资性质的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是指根据工资标准、工资等级,按照每人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的工资。

  (2)计件工资:是指根据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价和完成合格品的件数计算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3)工资性质的奖金:是指根据国家制度的规定,鼓励职工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通常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

  (4)工资性质的津贴和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制度的规定,为了补偿职工额外劳动耗费和保证职工生活水平而支付的各种津贴和补贴,如高空作业津贴、野外津贴、夜班津贴、井下津贴、物价补贴等。

  (5)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支付给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从事劳动的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应支付职工的工资。如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定期休假、病假、停工学习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二条“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该文件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对福利费范围进行了列举,其中第(二)点明确,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工资的标准计算方法

  日工资该如何折算

  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即春节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加班工资适用范围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此外,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