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车祸私了怎么处理,哪些交通事故可以私了

  车祸私了怎么处理,哪些交通事故可以私了

  (一)三种交通事故可以私了

  1、行政区内的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行政区内的道路上发生的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3、双方当事人均无《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列举的过错(也就是规定的第13、14、16条所列举的过错情况)造成交通事故的,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二)一种交通事故应当私了

  在市行政区内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怎么私了

  交通事故私了的具体方法如下:

  (一)查验当事各方有效证件,核实其身份。

  (二)查明事故事实,填写《协议书》事故事实(含)以上部分。

  1、“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准确到分。

  2、“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3、“代码”一栏,A、B分别指事故当事人。

  4、“姓名、驾驶证号”一栏,填写前要与驾驶证核对。

  5、“电话”一栏,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6、“交通方式”一栏,须填写大客、大货、小客、小货、自行车、残疾摩托车、三轮车、行人等。

  7、“机动车车牌号”一栏,填写前须核对车辆号牌和行驶证;车辆为黑色号牌的,应在车号后注明“黑牌”。

  8、“保险凭证号”一栏,填写前要认真核对保险有关凭证,填写保险凭证号码,如机动车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则注明“无三者险”。

  9、“事故事实”一栏,须在空格线处填写A、B当事方的行驶(行走)方向,及《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第十三条、十四条和十六条的具体项号。在“造成”后空格处,填写车辆碰撞部位。填写完毕后双方当事人确认并签字,撤除事故现场。

  (三)赔偿协议一栏内容的填写

  1、由双方当事人选择其中的一项协议方式,填写有关内容,并由当事人签字。

  2、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符合该栏中第1项情形的,当事各方即签字生效。

  3、当事人同意某某日将当事人B车修复,应在空格线处填写具体日期,当事各方签字后即生效。

  4、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符合该栏中第3项情形的,在该项的空格线处填写具体的赔偿金额(大写),并在付款情况的空格线处注明是否当场赔付。

  没有《协议书》也可以,但必须采取文字记录的方式,且必须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记录完整,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共同到责任方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