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私营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私营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1)企业名称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字号(商号)、所属行业(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前应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并在该行政区划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同行业企业的名称不得相同。

  (2)一个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并且该名称应当由登记主管机关予以核定。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得使用。企业公章、银行帐户中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一致。

  (3)企业不得使用下列名称: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以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以数字组成的名称等。此外,在一般情况下,企业不得使用党政机关、军队和社会团体的名称,也不得使用其他法人已经注册的著名商标名称。

  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简称民企、公司或企业类别的名称,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

  2、类型不同

  民营企业,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这个词语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甚为普遍。

  私营企业有三种类型: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在私营企业的三种类型中,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而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都不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不能取得法人资格。

  3、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还有区别。“民营经济”应该是民营意义上的各种经济成分和要素的总和,“民营企业”是民营意义上的一种企业形态,是“民营经济”的主体部分或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在“民营企业”之外,还有具有“民营经济”属性,而非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非经济活动的、非企业的单位或部门。比如:一些从事社会福利、从事社会救助、从事慈善事业的民营单位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