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人代表车祸身亡公司拒认合同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刘某是某家小公司的法人代表,去年5月与我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其于今年6月因车祸身亡。我拿合同去该公司结算欠款,但该公司拒不承认该合同,并称这是刘某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刘某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其签订的合同是代表公司的行为,其法律后果也应由公司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结算欠款,如果公司拒不结算,你有权向法院起诉。

  一、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