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物件损害责任案中哪些免责事由是可以适用的

  物件损害责任案中哪些免责事由是可以适用的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物件损害责任中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形包括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无过错;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第三人过错造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侵权责任中适用公平原则有哪些常见情形

  1、紧急避险致他人损害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见义勇为致自己损害

  因防止、制止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3、义务帮工致自己损害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物件损害责任中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形包括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无过错;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第三人过错造成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