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独资股东如何承担公司债务

  一、民法典中独资股东如何承担公司债务

  民法典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组织,独资企业的债务由企业财产承担,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的定义及类型】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公司债务由谁来承担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

  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但任何事物都不会是绝对不变的,在有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情况之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